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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时间: 2007-1-23 9:00:00   新疆日报网

          2007年1月18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阿不都热依木·阿米提

  1月18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阿不都热依木·阿米提作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我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自治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的工作和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请予审议。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一年来,常委会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胡锦涛总书记在新疆考察工作结束时的讲话精神及自治区第七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七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为圆满完成自治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实现“十一五”时期的良好开局,为促进自治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协调发展,推动依法治区进程,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地方立法工作取得新成绩
  
  常委会根据国家立法进度和我区实际需要,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决策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四次会议以来,共审议法规和法规性决议、决定案25件,其中通过12件、批准7件、废止2件,还有4件需要进一步研究论证。同时牞完成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的十多件法律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紧扣发展主题,突出经济立法。常委会把依法保障自治区经济发展重大战略的实施作为立法工作的重点。中小企业已成为自治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及县域经济的主体。为适应自治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的需要,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针对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常委会制定的自治区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从资金支持、创业扶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社会服务和权益保护等6个方面体现了对中小企业发展的鼓励和扶持。在国家物权法尚未出台的情况下,常委会从我区实际出发,制定了自治区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重点就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的效力、范围和程序等作出规定,进一步完善了自治区房屋权属登记制度,对于规范登记行为,保障房地产交易安全,维护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根据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建设创新型国家、实施科教兴新战略的新要求和进一步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新政策,常委会对自治区民营科技企业条例进行了修正。为提高农业、林业发展水平,促进农民增收,常委会制定了自治区实施种子法办法,对保护种质资源,规范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常委会制定的自治区酒类管理条例,对规范酒类市场,加强酒类监管,保护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将起到积极作用。常委会批准的乌鲁木齐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条例、乌鲁木齐市燃气管理条例、乌鲁木齐市货运出租汽车运输管理条例、乌鲁木齐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有利于规范乌鲁木齐市的户外广告市场、燃气市场和客、货运输市场,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加强社会事业立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常委会按照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重视社会事业的立法。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常委会对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个别条款作了修改。针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妇女权益保障领域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常委会对自治区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进行了修订。部分人大代表对坎儿井不断衰退、面临枯竭的状况给予高度关注,在自治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了通过立法予以保护的议案。为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坎儿井,充分发挥坎儿井的综合效益,常委会制定了自治区坎儿井保护条例。立足于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常委会制定了自治区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并审查批准了乌鲁木齐市水资源管理条例、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犁河流域土地开发管理条例、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开都河源头暨巴音布鲁克草原生态保护条例。
  根据实施监督法的要求,常委会对与监督法不一致的地方性法规进行了清理和规范。其中,修改完善了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自治区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条例,废止了自治区各级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条例,为监督法的实施作了必要的准备。
  常委会坚持把提高法规质量作为立法工作的重点。在立法工作中,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合理界定权力和责任、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正确反映和兼顾社会各方面的利益,防止和克服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倾向。对于立法中的难点问题或者重大意见分歧,坚持按照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要求,及时做出科学决断。坚持从自治区的区情和实际出发,突出法规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特点,提高立法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如制定的自治区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既规定中小企业有权依法自主决定用工条件,也明确规定应依照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优先招收少数民族人员。创新立法工作机制,聘请15位专家、学者为人大法制委员会立法咨询专家组成员,加强立法论证工作,促进了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进一步规范了法规统一审议程序,发挥了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在对法规草案的调研、论证、修改、协调和初审方面的作用。举办自治区地方立法工作研讨会,深入研究探讨了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的办法和措施。
  
           二、监督工作实效有所增强
  
  常委会紧紧围绕事关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视察、调查等多种监督方式,依法开展监督工作,着力增强监督实效。一年来,先后开展6次重点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政府6个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17次视察、调查。
  促进经济发展。常委会进一步加强对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的监督。听取和审议了政府有关计划和预算执行、审计、财政决算及预算变更等方面的工作报告,批准了2005年自治区本级决算。组成人员在审议上述报告时,建议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努力完成“十一五”规划起步之年的各项目标任务;坚决查处审计中发现的挤占、挪用或滞拨、积压财政专项资金等问题,维护财经法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常委会坚持把“三农”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积极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促进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推动畜牧业和特色林果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常委会检查了动物防疫法的实施情况,视察了自治区林果业发展情况;立足于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对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及其价格对农民增收影响、棉花收购及资金供应与兑现、防雷减灾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调查。对于监督中发现的动物防疫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林果业产业化发展相对滞后、农资价格和市场监管力度不够等问题,向政府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常委会重视加强对经济发展重大问题的监督。采取上下联动、重点检查和委托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税收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督促政府认真整改。在对自治区工业园区建设、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调查、视察后,建议政府认真解决部分园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完善、重点建设项目资金到位难度加大等问题,促进园区建设的健康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四次会议期间部分代表提出的建议,常委会对自治区口岸管理工作进行了视察。
  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加强我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和水污染防治工作,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常委会把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深入开展了以“防治水污染,节约水资源”为主题的天山环保世纪行活动,就涉水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采访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城市和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突出、水体污染和水资源浪费现象依然严重等问题,督促政府切实加以改进。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常委会在检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实施情况时,要求政府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基本国策,扎实做好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常委会紧紧抓住社会普遍关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工作,对消防工作情况进行视察并听取和审议了政府相关工作报告,对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进行了调研。常委会还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视察,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节约能源法执法检查。召开纪念常委会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振兴新疆经济的决议发布15周年座谈会,并对该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促进社会政治稳定。宗教工作事关新疆稳定和发展的大局。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对于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维护正常的宗教秩序,保持新疆长治久安,意义重大。针对我区信仰宗教人数较多,宗教工作任务繁重的实际,常委会对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完善法规体系建设和工作协调机制,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坚决抵御境外宗教渗透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听取和审议了有关外事侨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建议政府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外事侨务工作,更好地为国家总体外交服务,促进自治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是该法颁布实施22年来进行的第一次全国性的执法检查。常委会积极为执法检查组做好相关的协调、服务工作,并就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常委会还对人民防空法及自治区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贯彻执行、人口较少民族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情况进行了调研。
  促进公正司法。公正司法是人大代表和广大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常委会在开展法官法、检察官法执法检查时,重点就法官、检察官队伍建设、依法履职等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水平有待提高、队伍建设需要加强等问题,督促法院、检察院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提高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常委会把增强实效作为监督工作的关键环节。对于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和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均及时反馈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要求切实整改并在规定时限内向常委会作出报告。同时,通过组织部分代表和组成人员开展视察、检查等方式,加大督促整改的力度,推动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分别在强化税收征收管理、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加强水土保持依法管理和监督执法、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扩大就业和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强旅游行政执法等方面,制定了具体措施,加大了工作力度。特别是针对2005年天山环保世纪行活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政府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关闭了一批布局不合理、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开展专项整治,查处了一批违法排污企业,解决了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
  
          三、法制宣传教育取得新进展
  
  常委会坚持不懈地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继续推进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进程,常委会作出了关于深入开展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决议,明确了“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区工作的内容和重点。为了确保监督法的贯彻实施,常委会及时举办学习监督法辅导讲座和培训班,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及一府两院、各级人大常委会和地区人大工委负责人进行了深入学习。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加强了对有关法律和新出台的地方性法规的宣传。继续加强法律、法规的少数民族文字的翻译工作,为少数民族群众学习、掌握法律知识提供了便利条件。
  新闻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常委会积极支持新闻媒体改进和加强人大新闻报道工作,加大了对“三会”和常委会重要工作的宣传力度。组织记者深入基层集中采访,对各地民主法制建设和开展信访、监督、代表等工作情况以及各级人大代表履职情况进行了系统报道。新建了新疆人大网站,拓宽了宣传渠道,为展示和宣传人大工作,增加人大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促进人大信息交流提供了网络平台。举办全区人大新闻宣传干部培训班,促进了人大宣传工作。承办全国省级人大期刊研讨会,就加强新形势下的人大期刊工作进行了深入研讨。继续开展了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活动。《新疆人大》杂志和《常委会公报》的办刊质量有新的提高,在宣传民主法制和人大工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加密切
  
  认真贯彻中央2005年9号文件和自治区党委批转的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若干意见》(新党发犤2005犦15号),积极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常委会负责同志和各工作部门的负责同志到基层调研时,注意通过走访代表、召开代表座谈会等形式,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继续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向代表通报重要工作、提供信息资料,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参加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活动,旁听法院庭审案件等有效做法,努力为代表知情知政、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承办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我区举办的全国人大代表专题培训班,并组织部分自治区选出的全国人大代表和自治区人大代表参加培训班的学习,提高了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健全代表工作机构,成立了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处。
  加强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对自治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并经大会主席团确定的14件议案,代表提出的835件建议、批评、意见,常委会及时交各承办单位研究办理,并通过听取汇报、跟踪检查等方法,加大了督办工作力度。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采取完善办理工作制度、改革办理工作机制、进行现场调研、与代表座谈、征求代表意见等多种方法,认真落实代表议案和建议所涉及的问题。其中,关于要求立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加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点、制定法院系统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有关意见等建议已经得到基本解决。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通过了政府关于代表议案处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一府两院、常委会机关和有关部门关于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为适应新的信访工作模式和工作目标的要求,建立了常委会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交办、督办信访事项的办法,初步实现了人大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举办全区人大信访干部培训班,认真学习信访工作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促进了各级人大信访工作水平的提高。加强信访工作力量,狠抓信访事项的督办、督查,提高了办理质量。一年来,常委会共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0083件(人)次,受理各类申诉控告案件148件,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办的信访督办件36件。通过转办、督办,群众反映的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得到解决,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五、常委会自身建设得到加强
  
  加强自身建设,是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前提。常委会重视加强思想建设,坚持把学习中央、自治区党委的重大决策列入常委会议议题,组织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在新疆考察工作结束时的讲话以及自治区第七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七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文件;同时,深入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对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一致性的认识,增强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在人大工作中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结合常委会议议题举办专题讲座,加强了对相关法律和现代科技、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知识的学习,提高了组成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的能力。继续坚持将常委会会议材料提前送达组成人员,便于其准备审议意见,充分审议各项议案,提高了常委会的议事效率和质量。加强与一府两院的联系和沟通、协调,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人大专门委员会积极主动履行职责,做了大量工作。常委会机关信息化建设力度加大,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明显,干部队伍思想作风进一步转变,为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提供了良好服务。
  常委会加强了同州、市、县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和对地区人大工委的领导,提高全区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召开了州市地人大工作联系会议和全区人大财经、环境与资源保护、内务司法、教科文卫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指导各级人大依法行使职权。积极争取全国人大财经委的大力支持,在北京举办了新疆基层人大财经干部培训班,收到良好效果。继续坚持邀请州、市人大常委会和地区人大工委负责人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并通过编发《人大工作信息》等方法,加强了与地方人大的沟通和交流。常委会办事机构围绕县、乡两级人大工作和建设问题,认真开展专题调研。一年来,各级人大常委会和地区人大工委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也给予了多方面的支持和配合。
  扩大对外联系和交往。一年来,接待了来访的美国、蒙古、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国家的议会代表团和北欧人权代表团,组团出访了欧洲8国,接待了全国和兄弟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调研、考察组189批、1732人次。通过对内、对外交往,拓宽了视野,增进了友谊,扩大了对新疆政治、经济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宣传。
  一年来,常委会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的原则,依法、有序地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对拟提拔任命的法官、检察官人选,坚持委托各州人大常委会、地区人大工委等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一年来,共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81名。
  过去一年,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和进展,依法履职的成效有新的提高。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常委会组成人员、全体代表和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辛勤工作的结果,也是社会各界和全区各族人民大力支持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需要进一步增强,代表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07年是我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新疆建设的重要一年。在新的一年里,常委会要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胡锦涛总书记在新疆考察工作结束时的讲话及自治区第七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七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紧紧围绕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从人大工作的定位和特点出发,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自治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推进自治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一,继续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
  要紧紧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带全局性、战略性、紧迫性的问题,积极有序地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加快制定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为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疆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在继续加强经济立法的同时,更加重视和谐社会建设方面的立法,用法治保障公民的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要重点加强有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优化发展环境、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民主政治、推进社会事业、加强社会管理等方面的立法,加快与反分裂斗争形势相适应的立法工作。要把法规的修改和废止放在与立法同等重要的位置,加强法规的清理和修订工作,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常委会还要充分发挥民主决策作用,围绕自治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全局性的、根本性的、长远性的重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审议讨论,依法作出决议、决定,以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要把提高立法质量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立法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自觉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立法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科学调整社会关系,正确反映和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利益,从法律上、制度上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坚持把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紧密结合起来,与促进、规范、保障和服务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结合起来,把改革发展的成功经验用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通过立法促进改革、发展和稳定。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我区的区情和特点,注重突出法规的地方特色,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要进一步创新立法工作思路,继续探索和完善民主立法的有效形式,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进一步完善立法咨询员制度,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确保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
  第二,贯彻实施监督法,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
  监督法是一部符合我国国情和人大工作实际的重要法律。它的颁布实施,为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提供了法制保障。常委会要以贯彻实施监督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确保宪法和法律法规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要选准题目、抓住关键,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社会普遍关注的、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重点,特别是要抓住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加强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监督,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执行监督公开的原则,进一步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的情况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代表大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规范监督程序,推动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要认真履行监督法赋予的监督职责。一是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重点听取和审议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开展朝觐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法院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检察院关于抗诉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要组织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有关工作进行视察或专题调查研究,并将各方面对该项工作的意见汇总,交由一府两院研究并在专项工作报告中作出回应。组成人员对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交由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并将研究处理情况向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二是加强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听取和审议政府关于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督促和支持政府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各项决议,保证大会确定的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支持审计机关依法严格审计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督促政府严肃处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特别要加大对重大经济决策实施和重大经济项目建设的监督力度。三是加强和改进执法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审计法、职业教育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继续开展以“加快村镇规划,促进新农村建设”为主题的天山环保世纪行活动。进一步改进检查方法,在查实情、求实效上下功夫,加大督促整改和解决问题的力度,推动法律法规的实施。四是尽快完善备案审查工作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维护国家法制和政令的统一。
  第三,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是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常委会要继续深入贯彻中央9号文件和自治区党委15号文件精神,加强和规范代表工作,增强代表工作的实效,充分发挥代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疆中的作用。要进一步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丰富和活跃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加强代表议案和建议的交办、督办工作,督促一府两院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按照六中全会有关“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代表联系群众工作,通过发挥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反映和表达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保证人大通过的法规和作出的决定真正代表和体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督促各级地方国家机关完善相关制度,把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尊重、支持和保证代表依法执行职务,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等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人大代表要认真行使代表权力,忠实履行代表义务,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团结和带动广大人民群众为加快新疆的开发建设,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疆而不懈奋斗。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畅通人民群众合法表达利益诉求的理性渠道。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人大信访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答复、办理和督促解决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安定有序。加强对信访动态的综合分析,把人民来信来访中反映的热点问题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加大对重要信访件的督办力度,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信访反映的典型和共性问题,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第四,大力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进程。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常委会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和支持本级国家机关全面落实自治区“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常委会作出的决议,继续深入推进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工作。要大力推动以宪法为核心,以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农牧民和宗教人士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要将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区进程,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依法治理工作,着力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要进一步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性的认识,为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五,依法搞好换届选举工作。
  按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今年自治区各级人大代表将陆续进行换届选举。这是我区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地方政权建设,顺利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推进我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常委会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保证换届选举顺利进行。在换届选举中,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尊重和保障选民、代表的民主权利,坚决纠正违法行为,使换届选举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参加的一次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实践。通过换届选举,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建设,提高和改善各级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结构。
  今年,是本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任期的最后一年。自治区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一如既往地认真履行职责。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及自治区第七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七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正确把握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一致性,进一步增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为人大工作的准则,使人大真正成为联系群众、反映民意、解决矛盾的主要民主渠道。要始终保持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以高度的责任感依法行使职权,圆满完成本届任期的各项任务。
  各位代表!站在新的战略起点上,建设更加繁荣富裕和谐的新疆,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崇高使命。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团结一致,扎实工作,全面完成本次大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开创新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大力推进社会主义和谐新疆建设,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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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荣八耻

      以热爱祖国为荣

      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

      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

      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

      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

      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

      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

      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

      以骄奢淫逸为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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