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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守仁代表提议 立法保护私有财产不受侵害
时间: 2007-1-21 8:37:00   新疆日报网
  (新疆日报网讯)接到自治区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开会通知时,73岁的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刘守仁正患感冒。他虽然向大会请了假,但仍将一份《立法保护私有财产不受非法侵害》的提议捎到了大会。
  刘守仁代表在石河子“家庭病房”接受采访时说,近年来我区私有经济迅速发展,私有企业者通过奉公守法、辛勤劳动,创造了财富,缓解了就业压力,为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贡献。然而在一些人眼里,私企还是低人一等,私企在政策上有时还不能与国企一视同仁,甚至还有部门和国家工作人员故意刁难、打击压制私企的正常经营活动情况发生,伤害了私企的感情,严重阻碍了私企的发展,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破坏了来之不易的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
  刘守仁认为,要大力发展私有企业,最基础的就是要保护私有企业财产不受非法侵害。“要尽快出台《保护私有企业财产法》,让私有企业在法律的保护下大胆地干,为国家多缴利税,多安排下岗职工,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他们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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