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为的是农民,靠的是农民,主体是农民,应该让农民做主。然而,在某些地方,在某些时候,做主的却不是农民。
笔者听到一件不让农民做主的事:上级某领导为了让农民增收,提出有违农民习惯做法的农作物种植意见。农民不理解,不便硬顶,于是软拖,口头上答应,实际上不见行动。某领导便发动各级权力机构派出人员下去督导。为了应付检查,农民就在靠近路边的地里做做样子。这种因不理解而被逼出来的“对策”,实际上是对本该让农民做主的事而不让农民做主的一种逆反。
这样的事例在各地并不鲜见。譬如,新农村建设的规划本应由最了解农村情况的农民做主,但不少主管部门总喜欢从良好的愿望出发,在未和农民充分商量的情况下,越俎代疱,替农民做主。由于规划和千差万别的农村情况不合榫,农民不满意,有情绪,在实施过程中就没有积极性,缺乏能动性。再譬如,新农村达标的验收,本应由直接和真切感受的农民做主,但一些部门习惯于替农民做主,结果是制定规则与现场裁判都没有农民这个主体参与,其结果,自然得不到农民的认同。
笔者绝对相信各级领导替农民做主的主观愿望是好的,但这种适得其反的做法,违背了让农民做主的意愿。做主体现的是尊严、尊重和权益。尊严、尊重和权益是农民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精神动力。农民的尊严、尊重和权益受到了侵害和轻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精神动力就会异化为精神阻力。这中间的道理并不深奥,各级涉农部门及其领导务必想明白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