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符强,男,汉族,1947年11月生,四川简阳人,1975年1月入党,1969年2月参加工作,新疆大学政治系政治理论专业毕业,大学学历,讲师。
1969年2月至1972年10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静县乌拉斯台农场接受再教育。1972年10月至1978年8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五中教师。1978年8月至9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七道湾医院子校教师。1978年9月至1982年7月新疆大学政治系政治理论专业学习。1982年7月至1984年11月新疆大学党委组织部干部。1984年11月至1989年2月新疆大学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1989年2月至1991年6月新疆大学党委办公室主任。1991年6月至1993年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委委员、组织部部长。1993年3月至10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1993年10月至1996年10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1996年10月至1999年11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1999年11月至2001年10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秘书长。2001年10月至2004年2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其间:2002年3月至5月在中央党校进修一班学习)。2004年2月至2006年1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2006年1月至5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自治区纪委书记,自治区党委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2006年5月至现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自治区党委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