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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大学习大讨论宣讲团将赴省市法院巡回宣讲
时间: 2008-7-8 9:50:00   新疆日报网

  (新疆日报网讯)新华社北京7月7日电记者7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宣讲团将从8日开始赴北京、河南等省市法院巡回宣讲。宣讲活动第一阶段将从7月8日至7月12日在北京、河南、湖北法院巡回宣讲,第二阶段将从7月28日至8月5日在辽宁、福建、浙江法院巡回宣讲。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7日下午在京接见宣讲团全体成员时指出,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是当前人民法院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加强法院干部队伍建设,特别是思想政治建设的基础工程。要通过宣讲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国法院在事关人民法院工作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上统一认识、统一思想、统一行动,使广大法官明确人民法院的政治方向、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保证人民法院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与时俱进、不断前进。

  王胜俊指出,目前“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正在全国法院系统掀起热潮,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宣讲团,就急待解决的思想认识问题和社会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宣讲,对于广大干警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凝聚力量,积极推进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据了解,参加这次宣讲活动的宣讲团成员有: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克,政治部副主任于厚森,监察室主任何昕,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高憬宏,研究室副主任、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胡云腾,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盛勇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宋鱼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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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维汉
文章来源: 新华社
责任编辑: 王鼎、李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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